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講師須知

6/16/2016

 

凡本校講師須遵守本校『講師須知』之相關規定

(一)師資聘任說明

  1. 新師資聘任:
    應徵講師(含儲備師資):請授課老師至本校網至本校網站講師專區/講師中心註冊,進行投課,經本校講師評議委員會教師聘審會經初審、複審審定程序通過後,即可於最近之學期展開招生,招生人數達開課名額後通知老師開課;未排入當期課程之講師,本校將列為儲備師資。(詳細資訊請詳閱新課程徵選辦法) 
  2. 舊師資續聘:
    ​本校教師之聘任以採學期制,一學期一聘,是否繼續聘任開課,係以學員學習需求調查結果及報名選讀人數為依據,續聘視教學成效與品質、學員評鑑與講師自身狀況而定。

(二)授課時間

  1. 講師除申請調課外,須依核定之課程大綱及時段按時授課,請勿遲到、早退,並儘量避免臨時調課,以免影響班級經營成效及學員學習權益。
  2. 每1學分課程時間以1小時計(上課50分鐘及休息10分鐘),依此類推。
    本校夜間課程因校園保全關係,
    樹林國小校區授課調整為上兩節課,每節75分鐘休息10分鐘,課程須於21:30下課,21:40前離開。
    桃子腳國中小校區調整為連續授課140分鐘不休息,課程須於21:20下課,21:30前離開。
    講師請依本校規範不可隨意彈性調整上課時間。
  3. ​​講師到校簽到:​於樹林國小與桃子腳國中小上課之課程,請講師於上課前至社大辦公室完成簽到,其餘校外點不用。

(三)班級點名與經營

  1. 講師每堂課須確實點名,以掌握學員的出缺席情況。如遇學員無故缺席連續兩次,請務必通知社大辦公室,以便進行後續聯絡。講師應在該學期第二週結束前遴選班代,並督促班代履行其應盡的義務。
  2. 每班級需成立聯絡群組(LINE),以方便課務聯繫、分享專業資訊、增進師生情感,並確保轉達本校行政事務及各項訊息。考量戶外課程及線上課程之即時訊息通報,社大同仁最少須有一名加入班群。另班級群組請遵守社大LINE群組規範守則。
  3. 班級簽到簿:
    1. )於樹林國小與桃子腳國中小上課之課程,上課前請由班代至社大辦公室領取簽到簿,下課後將其送回。其餘地點上課之課程,請講師、班代妥善保管。
    2. )簽到簿上包含上課日誌及班級簽到表,各有一處講師簽到欄需簽名。
  4. 授課時請注意:
    1. )上課期間,盡量避免討論與政治、宗教及直銷相關的議題,以免影響師生互動及校譽。同時,禁止利用學員資料從事與課程無關的事務。
    2. )學員是學習的主體,講師的授課內容及語言應符合學員的經驗,並盡量提供多元的觀點,與學員進行深入討論。授課材料應多樣且豐富,避免過度主導或僅提供講師個人強烈的主觀論述。
  5. 學員於課堂上之出席率列入講師評鑑。
  6. 鼓勵學員參與第九週的公民素養週講座,講師應以身作則,引導學員參加。
  7. 關於班費的收取,班級師生可自行決定收費標準及管理方法。
  8. 請協助班代上傳上課照片,請於期中公民素養週前、期末(成果展結束後當週)各提供7張照片。每學期最少須14張照片。(請提供原始檔,可上傳至社大官網。)
  9. 社大每學期會定期對學員進行教學滿意度調查,講師需在期中填寫自評表,並在期末進行學員評量調查,以作為學校評鑑及對講師的考評依據。

(四)​旁聽、加退選

  1. 該課程前二週開放試聽,第三週起不開放試聽。
  2. 第三~四週,因課程進度因素,需經授課老師簽名後方可報名。
  3. 於第四週結束後,鐘點費人數將不再做更動。
  4. 學費收退費標準依簡章公告。

(五)​請假、補課、調課

  1. 課程期間若遇不可預期、不可抗拒之因素(如颱風來襲時,依新北市政府發佈為依據),本校亦停班停課,事後亦不補課,若經講師及學員要求補課,請填妥補調課申請單,經校方核定後始完成手續。
  2. 若課程需要排定戶外教學課程者,請於投遞課程大綱時,就清楚列入課程大綱中,以利社大後續安排教室事宜(請在課程大綱之課程主題前加上時間),課程大綱需由辦公室核定後才得以實施。(請詳閱樹林社區大學校外教學活動注意事項)
  3. 為保障學員戶外授課安全,請學員一律參與學生團體意外保險(若該期以參與其他新北社大保險則出示收據以供證明己投保)。若不行或無法參與,則需簽立不投保切結書,以示負責。另外,若只是某個校外課程需要投保旅行平安險,請於戶外教學前二週提出保險申請(可請班代至辦公室領取相關表格,並填妥校外教學活動保險名冊後繳交),費用由各班自行負擔。未依規定提出保險申請者,如於戶外教學中發生意外事故,將由講師與學員承擔相關責任。
  4. 講師請假或更動上課地點(含戶外教學),請於兩週前告知社大辦公室,以利通知學員停課、調課。講師須依課程時間、課程大綱進行授課,請於第十八週前確實補課完畢。  
  5. 因不可抗力因素而臨時無法到校授課,請提早通知校方,並協助告知學員以維護學員權益;請於事後填寫課程異動申請表。

(六)戶外教學

  1. 戶外性活動(課程)必須投保團體意外險,投保事宜由講師協調班上學員自行辦理,或於活動三個工作日前,請班代收齊名單及所需費用請社大協助辦理。未依規定提出保險申請者,如於戶外教學中發生意外事故,將由講師與學員自行承擔相關責任。
  2. 欲安排戶外教學者,該次教學內容須與課程相關,上課時數亦須與招生簡章相符。
  3. 戶外教學申請之流程,由講師或班代於校外教學日,至少前兩週,填妥「調課申請單」,向社大辦公室申請,經核定後辦理。校外教學活動結束後,應於一週內交回活動報告及活動照片。
  4. 戶外教學所需相關費用請各班自行負擔。

(七)​相關會議與活動

​  為促進講師了解社區大學的辦學理念,講師應積極參與學校各項活動,並踴躍提供意見與建議。如因個人事由無法參加,則需事先告知並完成請假手續。
  1. 講師會議:每學期開學前將舉辦一次講師會議,行政人員會在會議中報告重大事項,如公民素養週、成果展及其他與講師權益或社大活動相關的事項。所有講師亦可在會議中提出班務相關問題,請講師務必如期出席,出席率將列入講師評鑑。
  2. 講師研習與工作坊:為提升社大講師的教學知能,鼓勵講師發展特色課程及社區參與式課程,並促進講師社群之課程合作方案。
  3. 社區大學交流參訪:透過實地觀摩活動,了解其他縣市社區大學的特色推動情況及成果資料展示,為本校推動相關發展提供參考。
  4. 公民素養週:關心公共事務,逐步營造公共參與的管道,朝向公民社會的建立,這是社區大學創辦的理念之一。
  5. 成果展:成果展由行政人員規劃統籌,活動內容由講師和班級學員共同設計。展覽分為動態課程表演(如舞蹈、音樂、武術、太極拳等)及靜態課程擺攤(如書法、繪畫、養生料理、美術手工藝等)。內容豐富多元,不僅吸引學員及社區居民全家參觀,成果展當天也是新學期招生的最佳時機。

(八)停聘不適任講師

本校講師若有不當教學行為、或不配合社大各項規定等情況,得隨時提送「講師聘審暨課程審查委員會」審議,依情節輕重決定停聘一年或永久停聘。有關講師不當教學行為、或不配合社大各項規定等情況簡述如下:
  1. 上課平均缺席率高於30%者。
  2. 未出席一場以上社大會議及活動,如講師會議、教學研究會議、課程成果展及公共論壇、師資培訓等活動、社大認列之可視為公民週同等性質或資格之活動。
  3. 有不當促銷行為或言論不當損及學校校譽,經查證屬實者。
  4. 上課遲到/早退10分鐘以上累計達3次者。
  5. 未按排定時間上課,私自更動上課時間3次以上者。
  6. 戶外課程未經報備跨校併班上課,或私下招生收費,經查證屬實者。
  7. 課程表請按規定日期至線上填寫,每學期需繳交一次,未依規定者無法排課。
  8. 講師行為涉及司法案件、性騷擾事件、騷擾校園,涉訟與調查期間,校方得作立即處置。
  9. 預定於每學期第九週之公民素養週為全校性公共性議題參與活動,請講師於該週間之任一天(週一至周日)都不得安排限定於原班級活動或是課程 (如活動為學員共同參與公共性議題或社大認列之社區服務除外),以免影響同學跨領域學習之機會/權益,如多次違反此項規定,並查無特殊情形者,不予續聘。
  10. 繳交職業工會投保收據或入會證明:因應二代健保實施,每次給付鐘點費金額超過指定額度之基本工資(依政府規定),將扣取2.11%補充保險費交健保局。老師若有職業工會投保收據或入會證,煩請繳交給辦公室,詳盡有關二代健保之相關問題亦可洽辦公室
  11. 每期課程大綱繳交時間(1)春季班:每年8月至9月截止。(2)秋季班:每年2月至3月截止。
  12. 正式開課後,教師應將課程表中安排的課程如期授課完成,學期課程當中,不得隨意以各種名義或因素停止課程之進行,若有此情況社大列為重大違規,立即解聘,上網公告並不發與教師鐘點費。
  13. 若遇國定假日停課,需另找時間補課;若因颱風假停課,則無須補課。
  14. 校方有權力依照實際報名人數,安排使用教室,不得隨意要求指定教室或指使學員來要求。
  15. 其他致使校務推動困難之行為,經行政會議半數以上行政同仁認定難以持續協助課程進行者。
※本辦法可視實際需要得增補修正之

(九)​影印機使用管理辦法

  1. 因本校人力有限,社辦所提供影印機僅給師生少量影印用。
  2. 計費標準:(於2022年七月正式實施之)
    一般A4:單面影印每張2元,雙面影印每張4元;一般A3:單面影印每張4元,雙面影印每張8元
    彩色A4: 單面影印每張8元,雙面影印每張16元;彩色A3: 單面影印每張16元,雙面影印每張32元

(五)春、秋季班鐘點費支付標準:

春秋季班鐘點費支付標準
Infogram

(六)講師會議、師培與社區的一堂課:

  • 114年秋季班:講師會議預訂於8月21日(四)晚間進行,請務必預留時間出席會議
    • ​講師增能預訂於8月21日(四)白天進行
  • 114年暑期班:講師會議時間另行通知
社區一堂課為本社大鼓勵班級關心社區、公共議題等額外合作之課程。
基本條件如下
  1. 需有班級同學出席。
  2. 須對外開放(可事前招生,滿額為止)。
  3. 活動內容需與社區大學工作同仁事先討論,並須融入社區事務或公共議題。
  4. 活動中需拍照記錄、活動後繳交成果報告。

評論已關閉。
新北市樹林社區大學 電話:(02)2683-1680 E-MAIL:[email protected]
樹林校區服務處(校本部)
服務地址:238樹林區育英街176號​     (樹林國小內 慶福樓四樓)  
洽公時間:​週一至週五16:30~20:30   週五18:30-20:30
北大校區服務處
服務地址:238樹林區育學勤路555號​   (桃子腳國中小 正門大樓2樓)  
洽公時間:週一至週五18:30~20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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