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8秋季課程學習成就證明申請(12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)
一、請填以下表格資料,謝謝,若填寫上有任何問題,請於服務時間聯絡社大辦公室,電話:(02)2683-1680#18
二、學習證明時數申請條件為:上課時數滿四分之三(18週課程需上滿13堂、12週課程需上滿9堂)即可申請。
三、申請期限為:12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。
二、學習證明時數申請條件為:上課時數滿四分之三(18週課程需上滿13堂、12週課程需上滿9堂)即可申請。
三、申請期限為:12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。
樹林社區大學開設的所有學習課程,只要修習成績及格 (上課時數滿四分之三),均可提供學員申辦「學習證明書」;而符合「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進修研習活動使用管理辦法」之學習課程,亦提供具有公教身份的學員伙伴申辦「公教人員研習時數」,茲將相關申辦要點說明如 下,請學員善加利用:
一、「學習證明書」申辦:
(一)申請資格:上課時數滿四分之三之學員。
(二)領取時間:課程結束後第四週起開始領取(倘有急需,可申請提早製作證書)。
(三)領取期限:證書將保管至次一學期第四周結束,逾期未領取之證書則將作廢銷毀。
(四)領取方式:請至社大辦公室領取。
(五)申辦費用:於課程結束時申請者,優惠免收費用;再次申辦或逾時申辦者將酌收50元工本費。
二、教師及公教人員研習時數申辦:
(一)申請資格:具有公務人員或正式教師身份、選修符合教育部頒佈之「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進修研習活動 使用管理辦法」之課程,且上課時數滿四分之三之學員。
(二)登錄時間:依據現行研習時數登錄辦法,本校將於課程結束後四週內完成登錄申請作業。
一、「學習證明書」申辦:
(一)申請資格:上課時數滿四分之三之學員。
(二)領取時間:課程結束後第四週起開始領取(倘有急需,可申請提早製作證書)。
(三)領取期限:證書將保管至次一學期第四周結束,逾期未領取之證書則將作廢銷毀。
(四)領取方式:請至社大辦公室領取。
(五)申辦費用:於課程結束時申請者,優惠免收費用;再次申辦或逾時申辦者將酌收50元工本費。
二、教師及公教人員研習時數申辦:
(一)申請資格:具有公務人員或正式教師身份、選修符合教育部頒佈之「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進修研習活動 使用管理辦法」之課程,且上課時數滿四分之三之學員。
(二)登錄時間:依據現行研習時數登錄辦法,本校將於課程結束後四週內完成登錄申請作業。